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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的职工在进行调动工作后他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我国的员工在进行调动工作,可能会随公司的一些经营方式和政策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作调动工资怎么转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的职工在进行调动工作后他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我国的员工在进行调动工作,可能会随公司的一些经营方式和政策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作调动工资怎么转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确定的总原则
职工调动工作后,其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均按调入地区、调入单位现行的制度和标准执行。
(二)职工在同一工资制度企业之间调动工资确定
职工在实行技能工资制的企业之间调动,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以本人现行的工资等级,执行调入单位的同等级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应适当降低工资。
(三)职工在不同工资制度企业之间调动工资确定
由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调入实行技能工资标准企业的,以本人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之和扣除并入的粮价补贴1.5~2元、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四种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粮价补贴5元、艰苦岗位津贴、合同制工人按规定计发的工资性补贴和本人的基本工资增量,剩余工资额就近向上套入技能工资标准;由实行技能工资标准企业调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企业的,由调入单位根据本人所在岗位和考核的结果分别确定岗位、技能工资。
(一)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定要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在合同期内,你也可以拒绝接受,如经过考核证明你不胜任原工作岗位除外;
(二)企业有权合理调动,如果没有降低工资待遇,没有降低级别,也没有加强劳动强度,可以视为合理调动;
(三)即使岗位变动也不应该降低工资,否则你可以以此降低工资为由辞工并要求经济补偿.
(四)单位不理睬你的要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后工资随着调动而调动,包含劳动者依法享有对应的级别的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关系转移程序
(一)调动人员申请办理工资转移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行政介绍信》。
2、原工作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市人事局根据调动人员情况,核实后出具《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二)增人单位按市人事局出具的《工资介绍信》发放工资。
(三)增人单位将《工资介绍信》送市、区财政部门,核拨相关费用。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作调动工资怎么转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处理一些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遵循劳动法,并且它是需要符合相对应的条件才能够进行胜任。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后工资随着调动而调动,包含劳动者依法享有对应的级别的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3、(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5、(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9、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法律分析:一、职工调动工作后(含企业调入的),其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均按调入地区和调入单位的制度和标准执行。
二、职工调动工作后,其工资由调入单位按以下办法确定:
1.干部调动工作后,按调入单位执行的工资标准和干部主管部门明确的职级确定职务工资,没明确职务前按工资改革前工资额套改后的工资计发;明确职务后,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可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从重新批准任职月份起执行。
2.工人调动工作后,改变了工种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普工调做技工的,经一年考核合格胜任现岗位工作,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附表三”执行。技工和从事苦脏累工种的工人调做普工的,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原则上按“附表三”执行,其中,从事技工和苦脏累工种满二十年以上的调做普工后工资不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二、职工调动工作后,其工资由调入单位按以下办法确定:
1.干部调动工作后,按调入单位执行的工资标准和干部主管部门明确的职级确定职务工资,没明确职务前按工资改革前工资额套改后的工资计发;明确职务后,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可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从重新批准任职月份起执行。
2.工人调动工作后,改变了工种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普工调做技工的,经一年考核合格胜任现岗位工作,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附表三”执行。技工和从事苦脏累工种的工人调做普工的,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原则上按“附表三”执行,其中,从事技工和苦脏累工种满二十年以上的调做普工后工资不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1.干部调动工作后,按调入单位执行的工资标准和干部主管部门明确的职级确定职务工资,没明确职务前按工资改革前工资额套改后的工资计发;明确职务后,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可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从重新批准任职月份起执行。
2.工人调动工作后,改变了工种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普工调做技工的,经一年考核合格胜任现岗位工作,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附表三”执行。技工和从事苦脏累工种的工人调做普工的,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原则上按“附表三”执行,其中,从事技工和苦脏累工种满二十年以上的调做普工后工资不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2.工人调动工作后,改变了工种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普工调做技工的,经一年考核合格胜任现岗位工作,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附表三”执行。技工和从事苦脏累工种的工人调做普工的,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原则上按“附表三”执行,其中,从事技工和苦脏累工种满二十年以上的调做普工后工资不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6、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7、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法律分析:职工在工资制度、工资标准相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如调动后没有变动职务或工种的,其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不予变动。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如调动后变动了职务或工种的,其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由调入单位按其新任职务、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参考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职工在企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其工资由调入单位按其新任职务、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参考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相互调动工作,其工资均由调入单位按其新任职务、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参考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