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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2、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3、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4、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老板真的没钱不发工资,需要等企业有钱之后补上,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企业亏损到一定程度需要申请破产,资产进行彻底清算之后,相关部门会依法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不可以。因为不是不支付工资那种拖欠,任何经营单位都有资金调动及结算周期,延时一两天是正常现象。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依法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这实际也是给用工单位能给你准备结算工资及办理转出用工关系的手续的时间。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迟一天发工资,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状态,因此,是不可以马上解除合同的,再者,假如前面条件成立,但解除合同仍需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用人单位。因根据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存在暴力、胁迫等情况,劳动者才能立即解除合同,而不需事前告知。劳动者辞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法律分析:劳动局管的。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法律分析:公司延后发工资,而且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5、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6、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法律分析:拖欠工资是违法的,所以拖欠两天当然违法。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中词啊或者是直接起诉。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